宝兰德(688058) -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中国·北京 二零二五年四月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北京宝 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北京宝兰德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 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表决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表 决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 不含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提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