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30100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4月)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 财产品交易行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提高投资收 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及《深圳市崧盛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定义及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含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 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的行为,包括购买或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资 产管理计划及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其他理财对象和理财产品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遵循以下原 则: (一) 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以不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