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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环境(301305)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中有除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以及 1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上述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 名激励对象 因 2024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满足本期归属条件。除上述激 励对象外,本次拟归属的 89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 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