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600758)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曹锦秋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曹锦秋) 本人曹锦秋,作为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 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辽宁能源煤 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辽 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日常 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从 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曹锦秋,女, 1963年9月生人,中共党员,吉林大 学法学理论博士,教授。1985年8月至今,辽宁大学法学院 任教,现任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 1992年起,辽 宁中联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兼任沈阳仲裁委专家咨询委员 会委员; 2022年4月至今,任辽宁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