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畅股份(30086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除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外,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其他银行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账户、其他专用账 户、临时账户)。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法律规定的公开及非公开等 方式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