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畅股份(30086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其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 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以及其他 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