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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301413)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群荣、柴广跃、李天明、孟春、曾子轩、蒋宏华的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2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群荣、柴广跃、李天明、孟春、曾子轩、蒋宏华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法人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