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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814JOVE(300814)2024-11-29 10:41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 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 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4.公司 2024 年 11 月 1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1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