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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兴(301013)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为深圳市利和 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兴"、"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利和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 保荐机构名称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