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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00054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000541FSL(000541)2025-04-24 16:16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以及业务和事项。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佛 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照明禅昌光电有限公司、佛山泰美时代灯 具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新乡)灯光有限公司、佛山市佛照智城科技有限公 司、南京佛照照明器材制造有限公司、佛山照明智达电工科技有限公司、佛山皓 徕特光电有限公司、佛山科联新能源产业科技有限公司、南宁燎旺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