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坤环境(301305)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坤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朗坤科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增加投 资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包括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保本收益凭证、货币基金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 月(可转让大额存单除外)的中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此类理财产品在购买后仍存 放于公司在银行及券商开立的账户内,由公司控制)。 4、授权及实施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