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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南京盛航 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盛航股份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4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 74,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 年,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实际发行 7,400,000 张,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000.00 万元,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