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南京盛航 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主席职责 监事会主席负责监事会日常事务,可以指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 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 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1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