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603232) -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格尔软件")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受 公司的委托,就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目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关于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 喜城的 法律意见书 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回购注销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 于其他任何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