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科技(000930) - 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 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 致: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粮科技)的委托,担任公司实施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中粮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根据 《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 制性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回购并注销或本次回 购并注销),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法 律 意 见 书 淮河证字〔2025〕第 1 号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燕山路 968 号冠宜大厦 1 号楼 20 层 电话:0552-2835900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