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集团(002400) - 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8620-3879 0290 传真:8620-3821 9766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法字(2025)0050 号 致: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叶伟明律师、杨希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对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本所 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 n/)的《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