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603787)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的财务报告不产生重大 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