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30072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 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所注册 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所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 年末合伙人人数 为 68 人,注册会计师共 35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