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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能(601615)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601615MYSE(601615)2025-04-25 12:47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准则解释 18 号》,规定对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 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 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如下:公司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 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 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并进行追溯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