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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莱新材(688530) - 欧莱新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卫建国、YANG EILEEN JIANXUN、 娄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卫建国、YANG EILEENJIANXUN、娄超的任职经历、兼职情况 及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文件,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在公司任 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