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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黎明(6030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报 告期内,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的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文华先生、独立董事吴锋 先生及董事陈常青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由具备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知 识的独立董事刘文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 | 其他 履行 | | --- | --- | --- | --- | | | | 建议 | 职责 | | | | | 情况 | |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2023 年度内审报告》;2、《关 | | | | | 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3、《关 | | | | | 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