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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飞宠物: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温州源飞宠物玩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阅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长国先生、徐和东先生、涂圣杰先生 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