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传媒(601999) - 出版传媒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 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