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朗源(300175)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与 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 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 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 品或其组合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 管理、操作,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