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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股份(002234)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4月)
002234MINHE(002234)2025-04-25 14:4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机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 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编制年报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 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与权利,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四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公司管理层应尽快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由公司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 地考察。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 关材料。 第五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 报前,独立董事可要求公司安排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 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并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