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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股份(00223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002234MINHE(002234)2025-04-25 14:4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等,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 上。委员由董事长、二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为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董事会批准产生。 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