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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股份(00223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
002234MINHE(002234)2025-04-25 14:4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建立公司信息披露报告制度,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制度》以及国家发布的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 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六)公司各部门及其他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