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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股份(002234)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4月)
002234MINHE(002234)2025-04-25 14:4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东 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份 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 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四条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相关 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