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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股份(00223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
002234MINHE(002234)2025-04-25 14:42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提高议事和办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总经理的责任、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职权及分 工、总经理办公会等内容。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 总经理若干,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它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者其它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包含职工代表董事)不得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公司法》178 条规定情形的人员,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以及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证 券交易所认定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