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股份(00223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负责提供年报数据的部门负责人、直 接经办人员、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 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