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002144)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 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宏达高科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一切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 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四条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向外部单位报送年报相关信息的,提供时间不得 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业绩快报的披露内容不得少于向外部单位提供的 信息内容。 第五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 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