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人")作为宁波家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联科技"、"公司")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家联科技拟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出具《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602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7,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 75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