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002843)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査意见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泰嘉股份本次评价工作依据的是《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和有关规定。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泰嘉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泰嘉股份《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 慎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 锡衡嘉锯切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