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家联科技(301193)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宁波家 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联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家联科技《2024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存 在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对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