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30119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披露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 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家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 责公司信息披露,对公司的内幕信息进行日常管理。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 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的信息是指公司尚未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 或网站上公告的事项。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等和巨潮资讯网(http://w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