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30119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会议、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 信息、重大事件以及前述事项的持续进展情况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出现、 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述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将有关信息告 知公司董事会秘书,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董事会秘书、报告人以及其他因公司工作关系接触到信息的工作人 员在相关信息未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