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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联科技(301193) - 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环境、社 会、公司治理方面的管理能力,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与治理(ESG)委员 会(以下简称"ESG 委员会"),制定本规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二条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督导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可持续发展体系运行,并就提 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表现提供建议及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议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 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 持 ESG 委员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