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东方(30017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正华)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正华作为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任职期间(以下简称"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在 2024 年度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 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忠 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正华: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职称。本人 曾任广州军区军事检察院检察员,广东省肇庆地委党校法学 教员,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助教,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 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州新华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