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灵股份(301168)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 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 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