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002677) -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及评估情况报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及 评估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会 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和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协商确定相关审计 费用,最终确定聘请费用为 90 万元。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 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