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002027)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执行股东 会决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