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精创(30046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第一条 为了促进进一步完善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