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精创(300468)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4月)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 年 4 月修订) 为规范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 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获取收益为目的,将实物、现金、 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有形和无形资产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并承担有限责任的投资 行为。它包括设立全资企业,与其他单位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 让、置换,股份增持或减持等投出的在一年内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 各种长期投资以及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各 种短期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形式的投 资活动。 第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 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