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002019)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6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其中明确了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 债,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 号)有 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 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 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 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 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 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