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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太科技(00232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002326YONGTAI TECH.(002326)2025-04-27 08:0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 ESG 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三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公司证券投资部承办,证券投资部负责协 调委员会会议的有关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