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维尔(300719)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与作废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 2025BJ000949 号 致: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达维尔"或"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以下简称"本次调整")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作废",合称为"本次调整与作废")事宜,出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 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 有关规定,以及届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