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00123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正特"、"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浙江正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8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50 万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16.05 元,共计募集资金 44,137.5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000.00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40,137.5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