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海利(600731) - 湖南海利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二、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上述诉讼经过法院一审、二审、重审等诉讼过程后,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做出(2022)湘 0111 民初 15217 号民事裁定,判决原告湖南 海利贸易公司与被告广东奇化公司签订的三份《购销合同》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解除;被告广东奇化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返还原告湖南海利贸易 公司货款 3000 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海利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 南海利贸易公司")与广东奇化化工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奇 化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海利贸易公司 作为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被告广东奇化公司向原告返还货款 3000 万元 及滋生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披露《湖南海利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