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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家纺(603365) -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4 年 12 月 0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 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 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该规定。 根据财政部对上述会计准则内容的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上海水星家用纺织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监 事 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要求执行。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