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木股份(603633) - 徕木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正常运行。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就审计执 行阶段审计进度、审计重要事项及初步审计结果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 在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阅,认为其编制的审计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 ...